第十章:經銷商申請、續約及身分

第一節     獨立經銷商申請同意書

專業手冊第二部份和獨立經銷商申請同意書中,有關於行銷計劃和管理業績紅利計劃的部份,是美安公司和經銷商或零售商雙方在業務關係上的全部合同內容(包括日後在美安公司出版物或在你的超連鎖事業帳戶發布的修改或附加條文)。

     核准

所有經銷商都必須先向美安公司提出獨立經銷商申請同意書,經核准後才能成為獨立經銷商。無論新申請或續約,美安公司擁有接納與否決的權力。請注意:寄至公司的申請同意書必須是正本,新經銷商也可以由推薦人幫助在網上完成入會申請。恕不接受傳真。

第三節     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

所有經銷商都必須提供政府認證身分號碼。

第四節     法定年齡

所有經銷商在其開展美安業務的所有州、省、屬地及司法管轄區内,都必須符合法定成年人年齡的規定。

     不需購貨

公司對零售商沒有要求一定要購買貨品、服務項目、促銷廣告,或繳交任何費用。

(A) 權利:零售商可購買美安產品,用於自用或產生美安產品推介銷售額。

(B) 管理業績紅利計劃的資格:除非轉移為經銷商(繳新經銷商申請同意書、初次費用和每年度續約表及年費),零售商不能參與管理業績紅利計劃。

(C) 限制:零售商累積所產生的點數,上線都可以享受到。但零售商不能做為任何一個商業發展中心的被推薦人。由於零售商沒有繳交會費,他們不能享受繳交會費而產生的任何待遇。

     全套入門資料

填寫獨立經銷商申請同意書並同時繳納入會費,即可成為經銷商。入會費包括了美安公司全套入門資料費用和全年郵寄費用。美安公司有權修改全套入門資料的內容。基本資料包括:

  • 起步指南
  • 「事業起步」CD
  • 美安月刊
  • 美安公司專業手冊專業手冊CD
  • 美安公司數位mp3音訊播放器及手冊

     年度申請續約

所有美安公司的獨立經銷商(包括零售商)都必須主動如期完成年度續約程序。每位經銷商都必須自己繳交續約年費。其他經銷商,不論其現任與否,都不能為你繳交續約年費。

第八節     表明身分

經銷商必須一直使用「獨立」字樣來表明其經銷商身分。例如:「獨立經銷商」或「獨立超連鎖店主」。如果經銷商有商用電話,該電話不能列於美安公司之名字下,也不能使用其他任何不表明其獨立經銷商資格的形式。

第九節     獨立經銷商和美安公司的相互關係

經銷商是獨立作業的承約者,應完全對自己的生意行為負責,不能誤認為自己購買了一個連鎖店。

(A) 相互關係:公司與其獨立經銷商之間沒有主雇的關係,也沒有經紀人或合夥、合資經營的關係存在。

(B) 權力:經銷商沒有權力(無論明白表示或暗示地)要求美安公司為第三方負任何責任及承擔任何義務。經銷商自己造成的索賠、傷害或債務糾紛,經銷商要自己負全責,跟美安公司無關。

(C) 管理方針:只要遵守美安公司專業手冊和附件中所有的規定,經銷商可自定經營的方式與時間。

第十節     付所得稅

所有的經銷商和零售商要自己負全責向地方、州和聯邦政府申報所有在美安公司的所得並繳納稅款。

(A) 一般性的商業記錄:將所有商業交易和促銷活動的記錄完整且精確的記錄下來是獨立經銷商自己的責任。

(B) 零售記錄:經銷商必須保持所有零售記錄,每三個合格日或三個開始日必須向公司呈報至少兩份收據合計零售200美元(歐盟國家經銷商115英鎊)以上的零售報表。其餘的收據自行保留,以備公司用來做發佣金的標準。

第十一節     經銷商自願撤銷資格

經銷商可以無條件撤銷資格,必須以書面信函向公司表示撤銷的意願。此信函必須要有該想要撤銷資格之經銷商的簽名。不管任何理由,資格一旦取消,從正式喪失資格那天(暫停業務那天)算起270天內不得再重新申請進入美安公司(參見270日規則)。這包括不得使用不同的名字、公司行號名稱、配偶的名字或其他造成雙重經銷商身分的方式。270天規則的唯一例外是因文件不完整而被公司取消其經銷商資格的商業組織(參見商業組織及經銷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