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產品訂購程序及政策

第一節     呈送產品訂購單

一旦產品訂購單送出,公司不能更改它,除非公司處理資料的人輸入訂購單有錯誤。

第二節     被認可的訂購方法

(A) 訂購:經銷商可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訂購產品,並在網上訂購程序中用經銷商本人的個人支票或經銷商本人的信用卡付款。

(1) 訂購程序說明可在網上找到。

(2) 新的支票帳戶(checking account) 必須經過核實,該核實程序適用於所有的支票帳戶,無論你是否曾用過此帳戶來郵寄訂購產品。只有當你提交了用此帳戶來付款的首次訂貨單後,核實程序才會開始,核實時間最長可能達七天。即使訂貨被延遲了,你的BV仍然算入原訂貨日。當你的帳戶經核實後,你以後用此帳戶訂貨就不會因核實而被延遲。

(3) 經銷商在美安公司一定要有存檔而且有效的信用卡,才可以使用信用卡付款。即使經銷商的自動購貨已經有信用卡存檔,還必須另有資料有效的信用卡存檔才能下單。

(B) 優惠顧客訂購:優惠顧客可以通過經銷商訂貨,或者通過經銷商的GLOBAL.SHOP.COM網站訂貨。

     付帳政策

所有可流通的票據都應註明付給美安公司,與訂單一起送到公司。所有的貨款都要付清,可用有效VISA或MasterCard信用卡或已在美安公司有存款的帳戶。嚴禁使用別人的信用卡,除非此人是本人配偶,或是在商業組織經銷商資格中登記的負責人。

(A) 付款的經銷商:付款的經銷商必須在訂購單的最上端填上名字及認證號碼,以便公司放入正確的存款/欠款,以及算出稅率(如有需要)。

(B) 兌換券(Voucher)的使用:假如訂貨時,所訂的含有點數的產品已不再繼續生產,美安公司會發給兌換券。依照下列的條件,兌換券可用來購買產品:

(1) 經銷商必須在兌換券發行後的90天之內兌換產品。附上訂購單的兌換券一定要在發行後90天內寄到美安公司。

(2) 兌換券只能用做一次訂購。只有擁有兌換券的本人可使用,不能用來支付其他經銷商的訂購。

(3) 兌換的產品價值及產品的點數,一定要大於或等於兌換券的總額。

(4) 如果兌換券丟了、破損或沒有收到,經銷商可把兌換券的號碼寫在訂購單上,以便用來付款。經銷商可打電話給經銷商服務部門取得兌換券號碼、金額和點數。

(5) 兌換券的點數已分派過。所以使用兌換券訂購的訂單上,要扣掉這些點數。例如:一個經銷商收到一張50 BV的產品兌換券。該經銷商使用此兌換券一共訂購了80 BV的產品,那麼,這份訂購單上的BV總數只有30。

(6) 兌換券上的金額已在上次訂購時支付,使用兌換券訂貨付款時,要將此金額扣除。例如,一個經銷商有一張價值為30美元(歐盟國家經銷商20英鎊)的產品兌換券。該經銷商使用此兌換券訂購了總值為70美元(歐盟國家經銷商50英鎊)的產品,那麼,只需付40美元(歐盟國家經銷商30英鎊)的貨款。附註:原先訂貨時,運費和銷售稅(如果有)並未加在那些停售的產品上,因此使用兌換券訂購時,運費和銷售稅(如果有)應以整批訂貨的經銷價計算(包括用兌換券兌換的產品)。

(7) 兌換券不能用來支付運費。

(8) 兌換券如不在90天內兌換產品,將失去兌換產品之權利,且面值失效。

     信用卡訂購

(A) 自動購貨訂購:萬一有必要的話,美安公司會對經銷商的訂購單處理兩次(連續兩天,每天各一次)。若是信用卡在第二次也被拒絕,訂購就被取消,公司會自動寄給經銷商一封通告信。如果信用卡在星期五被拒絕,但在第二次(星期一)再試時通過了,點數將會被放置在信用卡通過的那個星期。

(1) 經銷商最多可有四張本人的信用卡存檔。經銷商若要增加本人的信用卡或更改信用卡資訊,可以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進行,也可以郵寄一份有本人簽名的「信用卡同意書」,在上面寫上新的信用卡號碼,還要註明「僅為信用卡更改」。

(2) 若是經銷商要求用一張沒有存檔的信用卡,訂購是不會被公司處理的。

(3) 經銷商要負責通知美安公司新的信用卡有效日期。信用卡因有效日期錯誤會被拒絕,即使信用卡還有足夠的額度,信用卡還是會被拒絕。

(4) 經銷商必須在訂購單上指定用哪一張信用卡。如果沒指定任何一張信用卡,或只寫「用存檔的信用卡」,美安公司會用存檔中的第一張信用卡。如果那張信用卡第一次被拒絕,美安公司會再試一次同一張信用卡。但是若又被拒絕,美安公司不會再試用其他存檔的信用卡來處理訂購單。

(5) 美安公司不接受信用卡支票。用信用卡支票訂購,訂購單和支票會被退回,不予處理。

(B) 記倒帳/紛爭(Chargeback/Disputes)經銷商要求美安公司退回其所購產品的貨款時,必須遵守買回保障和退貨政策規定。該經銷商首先要與上線授證經理級聯繫,如有必要,再通知美安公司,才能要求美安公司退回其信用卡貨款(記倒帳)。

(1) 經銷商的責任:如果經銷商要求他們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記倒帳,美安公司有權取消經銷商使用信用卡的特權(包括用信用卡付自動購貨)。

(2) 經理級的責任:貫徹執行買回保障和退貨政策,處理好經銷商要求信用卡記倒帳問題。美安公司按佣金回扣程序,保留從上線授證經理級佣金中扣回記倒帳金額的權利。

     缺貨(Back Orders)

若是經銷商訂購的產品,當時沒有現貨,美安公司會先送出所訂購的其他產品,而在出貨單上註明缺貨“BO”。電腦系統會每天搜尋所有缺貨的出貨單。一旦貨到,就會馬上處理和寄出。

     貨款不足的訂購(Short Orders)

訂購沒有支付足夠的金額,出貨時美安會扣掉某些產品,儘量找金額最接近或相當於短缺金額的產品。如果經銷商想要那些被扣的產品或材料,必須重新填一份表格。

第七節     存款/欠款(Credits and Debits)

每個經銷商都有一個美安公司帳戶。經銷商可以將自己的帳戶用於如下交易:

(A) 扣減產品:如果經銷商訂購貨品時,其美安公司帳戶中的欠款超過10美元以上,美安會從訂單上扣掉某些產品來抵償不夠的金額。以使其欠款不超過10美元(歐盟國家經銷商7英鎊)。如果不能扣掉某些產品來抵償不夠的金額以使其欠款不超過10美元(歐盟國家經銷商7英鎊),就不會出貨,並將貨款放入該經銷商的美安公司帳戶上。

(B) 帳目資料:存款及欠款都會在經銷商的產品發票上寫出來。發票上所寫的數額是這次訂購結束後該經銷商在美安公司帳戶上的存款及欠款的總數,以後的訂購自然會影響該數額的變化。

(C) 帳戶中的存款:建議經銷商在他們的帳戶上存放足夠的錢,以避免產品被扣(點數減少),這會影響到每月累積和/或每月個人基本點數。

(1) 經銷商不可以將其美安公司帳戶上的資金轉到其他經銷商的美安公司帳戶上。除非這種轉移是專用於清理受款人欠帳的。

(2) 經銷商不可以將其資金存放到其他經銷商的美安公司帳戶上。除非這種存放是專用於清理受款人欠帳的。

(3) 要增加美安公司帳戶上的存款時,必須通過產品訂購單來提出要求。

(4) 要求退還美安公司帳戶上的存款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要求,由退款部門收訖。

(5) 經銷商不得把自己的資金從一個美安公司帳戶轉到另一個美安公司帳戶,即不能把自己的美安美國帳戶上的資金轉到自己的美安加拿大帳戶等。

     自動購貨計劃訂貨

美安公司的自動購貨計劃允許經銷商為001的商業發展中心確定一個固定的訂購單。填好表格、指定付款方式,這個計劃會每月自動訂購及運送已選好的產品給經銷商。經銷商可以選擇用銀行自動撥款或VISA、MasterCard信用卡付款的方式,交自動購貨表格時不要附上任何金額(支票或匯票)。

(A) 選擇自動提款的星期:經銷商應該說明要每個月的第一、第二、第三或第四個星期二為支付貨款的日子。經銷商也可以選擇由美安公司為其選定付款的星期和/或月份(參見正確安排你的自動購貨計劃)。

(B) 使用信用卡:自動購貨計劃可存檔主要信用卡和第二信用卡。

(1) 主要信用卡:美安公司會試著使用自動購貨計劃存檔的主要信用卡。如果主要信用卡第一次被拒絕而原因能被認可,美安公司會在下一個工作日再試一次。但如果主要信用卡第一次被拒絕而原因不被認可,美安公司就不會再試第二次,而是在下一個工作日試著使用第二信用卡。如果主要信用卡第一次被拒絕而原因不被認可,而存檔中又沒有第二信用卡,經銷商的訂購就會被取消。公司會寄給經銷商一封告知訂購取消的通告信。

如果主要信用卡兩次都被拒絕,美安公司會使用第二信用卡。如果存檔中沒有第二信用卡,那個月的訂購就會被取消。公司會寄給經銷商一封告知訂購取消的通告信。一旦因信用卡被拒而自動購貨被取消,經銷商就要在合格日之前遞送一份訂購單,且要用別種辦法支付貨款。如果連續兩個月因信用卡被拒絕而導致每月自動訂購被取消,整個自動購貨計劃也就被取消,經銷商必須再遞送一份新的自動購貨表格,或在網上補交一份自動購貨申請表,以便恢復自動購貨計劃。

(2) 第二信用卡:美安公司會依照上述方式試著使用第二信用卡。美安公司對第二信用卡只會試一次。如果第二信用卡被拒絕,那個月的訂購就會被取消。公司會寄給經銷商一封告知訂購取消的通告信。一旦因信用卡被拒而自動購貨被取消,經銷商就要在合格日之前遞送一份訂購單,且要用別種辦法支付貨款。如果連續兩個月因信用卡被拒絕而導致每月自動訂購被取消,整個自動購貨計劃也就被取消,經銷商必須再遞送一份新的自動購貨表格,或在網上補交一份自動購貨申請表,以便恢復自動購貨計劃。

(3) 遞交訂購單的時限:如果是選擇VISA或MasterCard信用卡方式來付款,固定的訂購單一定要在這一購貨計劃開始那個星期二的30天前寄到公司。如果在網上遞交自動購貨訂購單,一定要在這一購貨計劃開始那個星期二之前那一週的星期五以前遞交。

(4) 極力推薦將自動購貨授權表格的日期設在經銷商合格日(Q-Date)的兩個星期二之前。萬一信用卡被拒絕或銀行存款不足,經銷商還有機會去彌補每月個人基本點數。

(5) 經銷商要負責確定信用卡有足夠的額度。

(6) 經銷商要負責通知美安公司新的信用卡有效日期。信用卡因有效日期錯誤會被拒絕,縱使有足夠的額度,還是會被拒絕。

(7) 加入自動購貨計劃的經銷商,如果需要更改他們的信用卡號碼或信用卡的有效日期,可以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進行,也可以用傳真或郵寄,把他們簽名後的資料送到資料部門。任何其他的更改,美安公司要求重新填寫一份自動購貨表格。經銷商也可以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做這些更改。

(8) 零售商可以用信用卡付款方式加入自動購貨計劃,但須在自動購貨表格上,註明哪個月哪個星期開始訂購,因為公司沒有給予零售商合格日。

(C) 使用別人的銀行帳戶:所有自動購貨訂單必須由在自動購貨授權和訂購表格上簽名的經銷商支付,使用其在公司登記存檔的信用卡或銀行帳戶。使用別人信用卡或銀行帳戶的例外情況是:信用卡持有人或銀行帳戶主人是本人配偶,或是在商業組織經銷商資格中登記的負責人。在此情況下,雙方都要在自動購貨授權和訂購表格上簽名,還要附上信用卡持有人或銀行帳戶主人授權使用的公證信。若不符合規定,自動購貨訂單不予受理。

(D) 自動購貨附文(Transfer Buying Rider)使用自動購貨附文是為了保證經銷商有適當的點數來實行每月累積的選擇和/或IBV每月累積的選擇(假如自動購貨計劃設置正確並有足夠的資金);隨著經銷商等級的提升,公司會對其設定的點數作兩倍或三倍的調整。

(E) 經銷商取消自動購貨:經銷商隨時都可取消自動購貨的固定訂單,只要他們提前30天書面簽名通知美安公司。這樣做不會自動取消經銷商的資格。如果經銷商想取消他們的經銷商資格,除了要取消自動購貨計劃,他們還要特別指明要取消經銷商的資格。注意:如果經銷商用自動購貨計劃訂購BV產品和IBV產品,取消自動購貨會導致取消包括訂購BV產品和IBV產品的整個自動購貨計劃。

(F) 美安公司取消經銷商的自動購貨計劃:若是利用自動購貨計劃訂貨的貨品遭退貨,則將會造成該經銷商的自動購貨計劃被取消。

(1) 拒收一次:當美安公司收到被退回的自動購貨計劃訂單的貨品當日算起30天內,經銷商應提出再出貨的要求。如果經銷商在30天內沒有提出再出貨的要求,美安公司有權馬上取消該經銷商的自動購貨計劃。如果自動購貨計劃是因為這個理由被取消,則經銷商並須重新填寫自動購貨計劃申請表,重新提出申請。

(2) 拒收二次:不論任何理由,如果自動購貨計劃的訂單貨品被退回二次或二次以上,美安公司有權馬上取消該經銷商的自動購貨計劃。如果自動購貨計劃是因為這個理由被取消,則經銷商並須重新填寫自動購貨計劃申請表,重新提出申請。

(G) 更改訂購產品:經銷商只要30天前通知美安公司,就可用原本的自動購貨表格更改訂購單上的產品,經銷商也可以在網上更改訂購的產品(在網上更改自動購貨訂單必須在自動提款之前那個星期的星期五前遞交)。注意:雖然經銷商有時可以在他們的自動購貨訂單上更改產品,但這計劃並不是設計給經銷商每一兩個月就更改產品,這樣做破壞了經銷商省掉不必每月交文件的目的。如果經銷商每月更改產品,最好每個月遞送填寫的訂購單以便維持每月累積的選擇和/或IBV每月累積的選擇。

(H) 足夠的資金/存款:經銷商要負責確定有足夠的資金在他們的支票帳戶(銀行自動撥款用),和有足夠的金額度及正確的有效日期(使用信用卡的)。

     正確安排你的自動購貨計劃

(A) 選擇正確自動提款期及月份:經銷商可以自行選擇自動付款的星期及月份,也可以選擇由美安公司為其選定付款的星期及月份。

(1) 經銷商選擇正確的自動款星期及月份:經銷商先要知道他們的合格日(參見基本合格條件),合格日(通常是在你送出達到合格累積的訂貨單之後的兩星期)在出貨單的底下可以找到。也可在超連鎖管理系統各種不同的報表上找到,或者也可打電話給美安語音系統(MARVIN)瞭解。

(a) 正確的星期:得知合格日後,經銷商需要選擇一個月中正確的星期二。請依照下列的規則來讓美安從你的信用卡或支票帳戶中提款:

如果合格日在15日到21日之間,請選第一個星期二;

如果合格日在22日到31日之間,請選第二個星期二;

如果合格日在 1日到7日之間,請選第三個星期二;

如果合格日在8日到14日之間,請選第四個星期二。

(b) 正確的月份:

(i) 如果經銷商想要在第一季寬限期結束之前,設立自動購貨,他們應該先決定第一季結束的日期。該日期是合格日後一天(即星期六)算起,三個合格日即第三個月合格日最靠近的那個星期五。例如:新加入的經銷商合格日是07/11/03,那麼這經銷商第一季結束的日期是(三個合格日)10/17/03。

(ii) 在第一季的結束日期確訂後,經銷商需要選好正確的星期/月份把表格立刻遞送上去,可讓自動購貨在一季結束前訂購。例如:若新經銷商的第一季是10/17/03結束,那麼自動購貨要設在不晚於2003年10月的第一個星期二(參照上表)。這樣的情況是假設在第一季內都還沒賺到佣金(參見每月累積的選擇)。

(iii) 從表格送出的時間開始算,自動購貨不應該設到超過三個月以後。如果經銷商想要他們的自動購貨三個月後才開始,那他們應該慢點送出自動購貨表格。

(2) 美安公司選擇提款的星期/月份:如果合格經銷商沒有在自動購貨授權表格上選星期二、月份,美安公司會選擇正確的提款星期及最早自動購貨的月份。要知道自動購貨的訂購可以在合格日指定後的下個月份就開始。注意:美安公司不會給零售商或不合格的經銷商選擇提款的星期/月份。

(B) 自動購貨提款之前經合格拿佣金:如果經銷商在第一季合格日結束之前就拿到佣金支票,他們應該打電話給他們的經理級上線詢問自動購貨的開始日期。經理級上線應該能夠向新經銷商提出建議,告訴他們是否要在自動購貨開始之前,用訂購單購買50點或100點的新產品和/或訂購超連鎖管理系統,以保持每月累積的選擇(參見每月累積的選擇)。

(C) 不適當的設立:

(1) 如果經銷商設立的提款星期有錯誤,他們應打電話給他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尋求協助及選擇正確的星期。注意:因經銷商忘了繳交一年一次的年費,而失去了他們的合格日,經銷商需要在自動購貨表格上重填提款星期/月份,以便正確地設立自動購貨計劃。

(2) 一旦更改星期的表格送出,或已在網上作了更改,經銷商需要特別注意何時開始生效,去查詢是否正確的維持個人的基本業績,經銷商在更改後的同一個月或下個月,可能需要送出一份填寫的訂購單。當提款的星期更改後,經銷商要負責確定維持每個月的個人基本業績。注意:如果經銷商更改提款星期,在同一個月內提款次數可能會超過一次。

(D) 設立期間:切記一定要讓美安公司在自動提款生效日的30天前收到郵寄的自動購貨表格。

(E) 新的自動購貨表格郵寄遞交:郵寄的新自動購貨表格收到後,公司就會馬上處理,一旦處理好新的表格,已存檔的自動購貨表格就會被新的取代。

(F) 已訂購的產品:新的產品價目表發行後,要及時查看所有美安新的產品單價變化,以便計算更改後是否會影響自動購貨。產品BV點數的更改會影響個人業績要求(50, 100, 150)及每月團體業績的累積,產品IBV點數的更改會影響IBV業績要求(10, 20, 30)及每月IBV業績的累積。還有價錢更改可能會影響用銀行自動撥款的自動購貨。經銷商自己有責任隨時注意這些變動細節並做出相應的修改反應。

第十節     業績點數的分派

所有的個人點數必須分派到購貨經銷商本身的商業發展中心(包括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或者分派到由其個人推薦、且參與美安公司自動購貨計劃的經銷商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不包括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

(A) 第一次訂購:推薦人和/或上線經銷商可以替新的經銷商付款,並且可把點數放在經銷商的商業發展中心,只有第一次才可以如此做。其後的訂購只能由經銷商本人付款,但如果該經銷商是參與自動購貨計劃的,也可以由其推薦人付款。

(B) 點數分派資訊不全的規定:

(1) 商業發展中心(BDC)資訊不完全:如果產品訂購單上點數的放置資料不完整,沒有指明點數分派到那一個BDC,那麼該點數會被分配到指定的經銷商或訂貨的經銷商(訂貨的經銷商)的001商業發展中心。

(a) 如果訂購單上的點數明確指定分配給某個經銷商,這個經銷商又在公司的電腦系統中存在,但點數分配的中心分號(-001,-002,-003...)不明確,那麼,該點數將分配給指定經銷商的BDC-001。

(b) 如果訂購單上要分配的點數沒有明確指定給那一個經銷商,或者指定的經銷商在公司的電腦系統中不存在,那麼該點數將分配給訂貨的經銷商(訂貨的經銷商)的BDC-001。

(2) 點數分配的數量資訊不完全:如果訂購單上點數放置到多個商業發展中心的數量不明確,那麼,其中可明確放置的點數就會按要求進行放置,其餘有爭議的點數會按其數量的許可分配到剩餘的商業發展中心。

(a) 點數分配的正常順序:業績點數將會按訂購單上第1到第5欄B的正常順序進行分配,不論其實際上是否是首次訂貨。在這個順序中的任何步驟如果出現點數的數量資訊不全,資料處理系統就會按順序跳到下一欄,直到所有的點數數量可明確地分配為止。然後,該資料系統會按點數分配的正常順序,回頭處理未解決的欄目,分配完剩餘的 BV數量。唯一的例外是第二欄所指的首次訂購(參見下面)。

(i) 2——首次訂購:如果訂貨的經銷商在其首次訂貨單上填寫了第二欄的任何部分,那麼第二欄正常的點數分配順序是:

(a) BDC-001,200 BV;

(b) BDC-002,50 BV;

(c) BDC- 003,50 BV;

(d) 其餘要求放到BDC-002的點數;

(e) 其餘要求放到BDC-003的點數。

如果有點數要放到別的地方,也要等到第二欄點數分配順序完成之後才能進行。

如果沒有其他點數指明要分配到別的地方,而且上述第二欄的五個步點數分配完成後仍有剩餘,那麼所有剩餘的點數會分配到   BDC-003。

(ii) 2——非首次訂購:首次訂購後,如果訂貨的經銷商在訂貨單上填寫了第二欄的任何部分,那麼第二欄 點數正常分配順序是:

(a) 要求分配到BDC-002的任何數量的點數;

(b) 要求分配到BDC-003的任何數量的點數。

如果有點數要求放到別的地方,也要等到第二欄點數分配順序完成之後。

如果沒填寫有其他點數要分配到別的地方,而且上述第二欄的五個步驟點數分配完後仍有剩餘,那麼所有剩餘的點數會分配到BDC-003。 

(b) 3——用於連鎖分店加入:如果填寫了第3欄的任何部分,那麽所填上的點數將分派給訂貨的經銷商。

(i) 假如是有資格申請連鎖分店加入,點數會分配到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上。

(ii) 假如還沒有資格申請連鎖分店加入,則點數會分配給訂貨經銷商的BDC-001。

(c) 點數剩餘:如果訂單上的點數多於經銷商填上點數,按該訂單的資料處理系統點數放置順序,剩餘的點數會分配到的最後一個商業發展中心。

(d) 點數平均分配:當經銷商在其指定的幾個商業發展中心上沒有完整地填上點數的數量,結果資料處理的系統不明白其分配意圖時,點數才會在幾個指定的商業發展中心作平均分配。

(C) 非個人推薦的經銷商:購貨經銷商如果把業績點數分派到非本人推薦的經銷商的商業發展中心,這些點數到頭來會被放置到付款經銷商的商業發展中心001上。一些經銷商由于共用同一地址等原因而沒有被推薦權,他們不可以讓別的經銷商把業績點數分派到其個人的商業中心上,包括原來推薦他/她入會的經銷商。一旦這些經銷商重獲被推薦權,他們的推薦人就可以把個人業績點數分配到其個人推薦的經銷商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上(不包括連鎖分店加入的發展中心),只要這些個人推薦的經銷商目前參與自動購貨計劃(參見下面)。

(D) 個人推薦的經銷商以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如果業績點數分派到個人推薦的經銷商以連鎖分店加入的發展中心,這些點數結果會被分派到個人推薦的經銷商的001商業發展中心上。

(E) 未參與自動購貨計劃:如果個人推薦的經銷商沒有參加自動購貨計劃,打算分配到其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的點數,將會被分配到購貨經銷商001商業發展中心。個人推薦的經銷商必須在自動購貨計劃中成功地進行過一次,才被認為是參加了自動購貨。唯一的例外是,個人推薦的新經銷商在第一季合格日之前,送交了自動購貨表,並且已被輸入了公司的電腦系統。如果出於某種原因(公司出差錯除外),個人推薦的經銷商的自動購貨計劃被取消過,但以後又恢復了,就得要求經銷商成功地進行一次自動購貨,推薦人才能把業績點數分派到該經銷商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上。

(F) 點數分派的期限:要把分派的點數被計算在某個星期五,必須遵守下列的時間限制:

(1) 郵寄/隔夜快遞的訂購必須在美國東部時間下午2:00之前收到。

(2) 傳真及800號電話線的訂購,必須在美國東部時間下午5:00之前收到。

(3) 優惠顧客若透過經銷商入門網站、自動送貨或其他美安網站(如GetConquer、MeetOn及微型網站)訂購產品,並由美安商業帳戶處理訂單,必須在美國東部時間下午5:00之前下訂單。

注意:如果經銷商使用iTransact商業服務,優惠顧客透過入門網站和微型網站所下的訂單即由經銷商處理,下面的時間限制適用於那些轉交美安公司備貨的訂單。經銷商無論是否使用iTransact,他們透過自動送貨及GetConquer所下的訂單均由美安商業帳戶處理,因此上面的時間限制適用於此類訂單。

(4) 超連鎖管理系統成員的網上訂購必須在美國東部時間夜裡11:59之前收到。

(5) 非超連鎖管理系統的成員的網上訂購,必須在美國東部時間下午5:00之前收到。

注意:如果美安公司認定公司總部的超連鎖管理系統發生故障,並且已超過容許的時間,那麼,超連鎖管理系統的成員必須在美國東部時間星期六淩晨2:00之前,用傳真方式訂購,並以核准在冊的信用卡或「帳戶中存款」作為付款方式。而且在訂單頂部清楚地寫上「超連鎖管理系統故障,請記入XX/XX/XX前一週內」。除此以外,公司不接受其他訂單。

注意:只有美安公司才有權決定是否延長訂購截止時間。如果美安公司認定「故障時間」不長,不足成為延伸截止時間的理由,那麼網上訂購截止時間就不能超過美國東部時間夜裡11:59。凡在這一截止時間後收到的訂單,其點數將被記入下一星期內。